国务院发文:开展含VOC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国务院发文:开展含VOC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对2016年重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根据 此次行动计划,2016年我国将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同时,还将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完善质量品牌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品牌文化和教育建设。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提出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
此后,国务院每年都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的年度行动计划。2016年的《计划》首次涉及到了涂料产品质量标准的提升工作安排,提出了“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近年来,我国面临了较为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雾霾问题对居民正常生活与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其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是环境空气中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由此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也是雾霾天气的成因。
为此,2012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其中有关汽车涂料的部分,明确指出“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占中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80%”。13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其中的“国十条”第一条就指出要推进VOC污染治理。而涂料行业VOC排放是VOC来源之一,为此《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特别提出,推进VOC污染治理要“完善涂料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在提升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方面,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多年来已经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继2008年在国内首次建立由27个标准组成的“涂料低污染化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后,近年来标委会又陆续制定和修订了20多个环保型涂料产品标准及方法标准。
2016年3-4月,标委会在常州先后召开了多项2016年标准制定工作会议,其中的《儿童房装饰用内墙涂料》、《汽车塑料件用水性涂料》、《玻璃和陶瓷制品装饰用水性涂料》、《无溶剂防腐涂料》、《钢结构用水性防腐涂料》、《带锈涂装用水性底漆》等多个产品标准,以及《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等方法标准均直指降低涂料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这一目标。
下一步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和石化联合会绿色石化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工作,持续完善涂料相关标准对VOC控制的要求,推动我国涂料行业加快向环保化方向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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